“一盒冰冻去头虾等到化冰后一称,发现标注净含量为300克的虾只剩下160克,没想到冰块竟然有140克,这与虾的重量都差不多了。”海口市民李女士对商家把冰块当虾卖的做法很气愤,“这不是花钱买冰块么?消费者太吃亏了。”
冰冻水产品“缩水”严重
为了了解冰冻水产品脱去“冰衣”后实际重量,在海口某大型超市购买了1盒标注净含量为438克的冰冻去头虾、1袋标注净含量为300克的冰冻深海鳕鱼片和1袋标注净含量为340克的冰冻龙利鱼柳,对这3种冰冻水产品解冻前后的重量进行比较。
在解冻之前,用电子秤分别对这3种冰冻水产品进行称重,电子秤显示冰冻去头虾重438克、深海鳕鱼片重300克、龙利鱼柳重340克,与生产企业在外包装上标注的净含量完全一致。
但解冻后,用电子秤再次称重时,却发现438克去头虾“减肥”成了200克,销售时配冰238克;300克的深海鳕鱼片“瘦身”为195克,销售时配冰105克;340克的龙利鱼柳也“缩水”成了200克,销售时配冰140克。
冰冻水产品穿厚“冰衣”
不少消费者有着跟李女士相似的经历。市民苗小姐在海口一家超市买了一袋冰冻鱼块,包装袋上标注净含量是350克,回家解冻后称重为250克,冰块占了100克。她认为,商家这种“冰重抵净重”的行为,就是变相的缺斤短两。
今天走访海口部分超市,发现冰冻水产品裹厚冰出售现象比较普遍。在海口一家大型超市,各式各样的冰冻水产品摆放在冰柜内,冰冻去头虾、带鱼、鳕鱼、石斑鱼等全都身穿着厚厚的“冰衣”。
注意到,这些袋装冰冻水产品在外包装上都标注着净含量,极少有生产企业在外包装上注明含冰量为多少,让人很难知道这些水产品中冰块重量到底是多少,水产品的重量又是多少。
超市销售人员称,冰冻水产品带冰销售是“行业规则”,几乎所有厂家和超市都是这样销售的,用冰是为保鲜,称重有误差也是允许的。
选购冻虾仁小窍门
虾仁多以冻结状态来保证其新鲜程度。选购时注意冻虾仁的外包冰衣表面完整清洁无融解现象。好的虾仁肉质应清洁完整,呈淡青色或乳白色,且无异味;劣质虾仁则肉体不整洁,组织松软,色泽变红并有酸臭气味。
虾仁体表的水并不多,刚刚能让冻虾仁连成一个整块,底部不会有冰块出现,如购买时发现整块冻虾底部有一层厚冰,则有可能是商家掺水使假,或者化过冻又结冰。购买时尽可能不选虾仁上有厚厚一层冰的那种
裹着厚冰卖属缺斤短两
对于商家将冰冻水产品“冰重抵净重”的做法,省质监局有关人士称,袋装冰冻水产品裹着厚冰卖,如果超出国家规定的允许短缺量范围,就可以视为缺斤短两。
省质监局计量处副处长容翔介绍,根据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生产、经销的定量包装商品必须保证其净含量的准确、可靠。“净含量指的是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对于冰冻水产品,消费者买的是水产品的净含量,不是冰块,如果水产品裹着厚冰出售,而且超出国家规定的允许短缺量范围,是不符合规定的,消费者可以提出异议。”
看到,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允许短缺量是指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值(或者数量)。根据规定,标注净含量300克—500克的定量包装商品单件允许短缺量为3%,也就是说,500克的定量包装商品单件可以有15克的短缺量。显而易见,购买的冰冻去头虾、深海鳕鱼片、龙利鱼柳净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
省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消费者有知情权,商家在销售冰冻水产品时,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冰块含量,消费者如遇短斤缺两可以向质监部门举报或投诉。 |